未獲律政司同意檢控 涉藏爆炸品被告還押93天今被重新檢控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10/22 14: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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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早提堂。(資料圖片)

「香港民族陣綫」成員涉於工廈內藏有爆破品,被控1項管有爆炸品罪。案件今(22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早提堂,控方今呈上律政司檢控同意書,申請撤回原有控罪及重新檢控。辯方指被告已還押93天,裁判官表示記錄在案,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,以索取法律意見,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看管。

控方今提出撤銷控罪,以相同控罪重新檢控。休庭約半小時後,控方向法庭呈上律政司檢控同意書,並已為案件取得新的編號。

涉案被告盧溢燊(28歲),報稱無業,被控1項管有爆炸品罪,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19日在荃灣隆盛工廠大廈內1個倉庫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TATP,即三過氧三丙酮。

控方申請押後案件指11月13日,並反對被告保釋。辯方反對押後,又指被告已被還押93天,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指法庭會紀錄在案。

裁判官指,原案因控方程序出現問題而撤回,並押後案件至11月13日,以索取法律意見,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看管。

據悉,控方處理該案件時,欠缺了程序上需要備妥的文件,並已是第二次未有獲得律政司檢控同意書便開始檢控。

記者:林欣樂